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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保障系统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
2007年,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确定劳动保障部门承担为民办8件实事的第七件实事,即健全覆盖全区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工作。目标是:新增城镇就业6000人,援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60户,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3380人。
二、建立为民办实事责任体系
1、继续坚持领导责任制。成立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廖建荣同志任组长,于绍志、陈柯柯、罗高潮、李友忠同志任副组长,范子慧、王谦、汤春农、朱明祥、肖明才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汤春农、朱明祥同志具体负责8件实事的组织、协调、综合、联络工作,朱明祥同志任联络员。各实事承办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将实事办好。
2、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制。按照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进度,及时向区为民办实事办公室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情况调度和数据统计,每月3日前向局为民办实事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进一步巩固协调责任制。协调好与市局、区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及区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共同落实好工作内容。
4、进一步强化督查责任制。局为民办要定期调度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及局属涉及实事的相关机构的工作情况,督促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5、继续实行局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具体安排见附表)。局领导要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及时深入乡镇、街道督查检查,帮助指导,全面推进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确保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6、继续实行三项制度。即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的工作绩效与资金补助挂钩办法,实行严格的工作支持与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制度。
三、督查与考核办法
1、督查办法。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采取按月报告,按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验收的办法。即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每月初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每季度组织一次自评;上半年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年终(10月底)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2、考核办法。区劳动保障局对承办实事的局属机构及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落实为民办实事的情况进行内部考核。考核工作由局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牵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考核对象为各相关机构负责人及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站长。
3、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部完成的,考核结果为达标;工作目标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考核结果为不达标。
考核结果达标的,年度公务员考核时,区劳动保障局向区考核办公室推荐其主要负责人记功;凡考核结果不达标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外,年度公务员考核时,并建议区考核办公室将其主要负责人定为不合格,并取消集体评先评优资格。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打基础、创环境”和“为民、亲民、惠民”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有效举措,是劳动保障部门推动工作,改进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契机。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为民办8件实事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落实好8件实事作为劳动保障系统的首要任务,通过办好8件实事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的完成。
2、加强组织协调。继续实行为民办实事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进展通报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齐心协力做好8件实事。
3、精心组织实施。8件实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责任单位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真抓实干,确保完成。既要完成已量化的工作目标任务,又要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各相关机构和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要尽快制定相应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