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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
近年来,围绕劳动保障工作大局,我区切实加强了劳动保障政务宣传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劳动保障政务宣传工作距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舆论要求、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劳动保障政务宣传工作,增强宣传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政务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劳动保障政务宣传是劳动保障部门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也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方式。2006年以来,国务院、省、市、区政府相继下发了有关就业再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要文件,给劳动保障政务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因此,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政务宣传工作,是新形势下稳步推进劳动保障制度改革,继续推动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诚信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政务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劳动保障政务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进一步加强对劳动保障政务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政务宣传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把劳动保障政务宣传工作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领导责任制。要确定专职宣传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培训,提高政务宣传水平,在全局形式上下联动、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要严格新闻宣传纪律,新闻发布统一归口管理,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口径、统一发布,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3、进一步创新劳动保障政务宣传工作。要进一步丰富新闻发布内容和形式,及时发布劳动保障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提高新闻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坚持日常宣传与重点宣传并重,坚持专题宣传与系统宣传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大力宣传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劳动保障工作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推出新典型。
4、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政务信息宣传考核奖励工作。劳动保障政务宣传工作对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目标管理办法见附表一),并纳入年终劳动保障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同时对劳动保障政务信息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办法见附表二)。各单位要在每季度末15日内及时将登载劳动保障政务信息的媒体名称、信息标题、时间等情况以表格形式(见附表三)报局办公室,以便及时汇总。
附件一:北湖区劳动保障政务宣传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二:北湖区劳动保障政务信息奖励办法
附件三:北湖区劳动保障政务信息采用情况统计表
200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