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2月11日 星期六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电子邮箱
  • 北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北湖区人力资源市场
  • 五岭人才网
  • 五岭首页
  • 个人服务
    • 个人登录
    • 个人注册
    • 职位搜索
    • 职业指导
    • 职场动态
    • 政策法规
    • 资料下载
  • 企业服务
    • 企业登录
    • 企业注册
    • 人才搜索
    • 信息发布
    • 政策法规
    • 企业管理
  • 现场招聘
    • 市场介绍
    • 收费标准
    • 进场企业
    • 劳务输出
  • 综合资讯
    • 发布资讯
    • 兼职资讯
    • 房屋租赁
    • 二手交易
    • 商机合作
    • 商铺门面
    • 其它资讯
  • 职 业 病
    • 职业病新闻
    • 职业病法规
    • 职业病案例
    • 职业病预防
    • 职业病标准
    • 职业病常识
    • 职业病治疗
    • 职业病工伤
  • 个人测评
  • 工资标准
  • 收费标准
  • 务工返乡
  • 高校指导
  • 下岗创业
首页 > 职场动态 > 专家提醒:跳槽不满一年可折算当年带薪休假 > 正文
专家提醒:跳槽不满一年可折算当年带薪休假
来源:五岭人才网      浏览数:1806      字体:大  中  小
    新华网长春11月2日专电(记者姚湜)记者从吉林省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近来该部门接到很多关于实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咨询电话。专家提醒:根据这一办法,企业职工“跳槽”进入新用人单位不足1年的,符合带薪休假条件便可折算当年的休假。

    吉林省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这一办法的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因此,专家提醒符合带薪休假条件的“跳槽”职工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进入新用人单位,只要符合连续工作满1年(包括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的要求,便可折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假天数应折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据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9月18日颁布并实施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该办法是对今年年初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热门职场动态
2009年职场十大流行词
人力资源的含义及数质量构成
求职者应该根据季节特点寻找职业
专家提醒:跳槽不满一年可折算当年带薪休..
两部门联合颁布《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标..
最新热门职业解读
2009年员工薪酬调查报告员工薪酬差距超..
央企高管新规征求意见“市场认可”居首..
高校“贤才”亮出就业“秘籍”
八成工作者想离开上海,因房价、生活成..
最新职场动态
参加招聘会,如何顺利找工作?
陈光标致信广大网民:我弟弟妹妹是保安..
你也可以成为百万富翁
多地取消公务员考录加分等优惠政策
哪些职业未来最吃香
八成工作者想离开上海,因房价、生活成..
企业更看重学习能力,相对淡化工作经验
大学生实习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
引进优秀留学人才意见出台
我国地理信息产业人才缺口较大
  • 网站简介 ┊ 
  • 市场简介 ┊ 
  • 免责声明 ┊ 
  • 收费标准 ┊ 
  • 企业注册 ┊ 
  • 个人注册 ┊ 
  • 发布职位 ┊ 
  • 电子邮箱 ┊ 
  • 企业建站
关键字:郴州人才网,郴州求职,郴州招聘信息,郴州人才信息,郴州找工作,郴州招聘网
北湖区劳动就业管理处©版权所有   咨询电话:0735-2247081   地址:郴州市文化路7号(三楼)
湘ICP备07001557号  郴公安网监备案43100300010020
  就业群:5996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