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2月11日 星期六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电子邮箱
  • 北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北湖区人力资源市场
  • 五岭人才网
  • 五岭首页
  • 个人服务
    • 个人登录
    • 个人注册
    • 职位搜索
    • 职业指导
    • 职场动态
    • 政策法规
    • 资料下载
  • 企业服务
    • 企业登录
    • 企业注册
    • 人才搜索
    • 信息发布
    • 政策法规
    • 企业管理
  • 现场招聘
    • 市场介绍
    • 收费标准
    • 进场企业
    • 劳务输出
  • 综合资讯
    • 发布资讯
    • 兼职资讯
    • 房屋租赁
    • 二手交易
    • 商机合作
    • 商铺门面
    • 其它资讯
  • 职 业 病
    • 职业病新闻
    • 职业病法规
    • 职业病案例
    • 职业病预防
    • 职业病标准
    • 职业病常识
    • 职业病治疗
    • 职业病工伤
  • 个人测评
  • 工资标准
  • 收费标准
  • 务工返乡
  • 高校指导
  • 下岗创业
首页 > 政策法规 > 关于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的通知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的通知
来源:      浏览数:454      字体: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来,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不够科学合理,部分企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少数企业采取延长劳动时间、随意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等手段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为改进和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节,促进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合理增长,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现就进一步健全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健全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的重要意义
  健全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调节企业工资分配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在经济发展基础上逐步合理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改善工资分配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健全和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任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采取积极措施加以推进。

  二、继续加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力度
  (一)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定期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评估,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就业状况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二)近两年内只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一次调整的地区,以及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明显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和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比例明显偏低的地区,2007年年底前原则上都要对最低工资标准再次进行调整。各地要通过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最低工资实际水平不因当地消费价格指数上升而降低,并随经济增长逐步提高,使广大普通劳动者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三)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档次偏多的地区,要进行合理归并,适当减少不同行政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档次。

  三、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
  (一)各地要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平等协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办法,确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在日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
  (三)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规范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和程序。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原因确须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经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四、加强对最低工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地要在今年已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日常巡查、举报专查等方式,加强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执法监察。重点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加班工资支付规定和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在认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违法行为时,要严格剔除加班工资、艰苦岗位津贴等项目。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严重违法的,要向社会公布,真正形成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

热门政策法规
法定假日安排一览表
关于对全区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
湖南省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
关于调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的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属事业单位离退休..
关于实行生育保险政策项目内分娩医疗费..
北湖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
关于启动实施全区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参..
关于调整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最新政策法规
关于公布湖南省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
北湖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关于调整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湖南省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
关于对全区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
关于完善和调整全区生育保险政策与待遇..
关于实行生育保险政策项目内分娩医疗费..
关于启动实施全区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参..
  • 网站简介 ┊ 
  • 市场简介 ┊ 
  • 免责声明 ┊ 
  • 收费标准 ┊ 
  • 企业注册 ┊ 
  • 个人注册 ┊ 
  • 发布职位 ┊ 
  • 电子邮箱 ┊ 
  • 企业建站
关键字:郴州人才网,郴州求职,郴州招聘信息,郴州人才信息,郴州找工作,郴州招聘网
北湖区劳动就业管理处©版权所有   咨询电话:0735-2247081   地址:郴州市文化路7号(三楼)
湘ICP备07001557号  郴公安网监备案43100300010020
  就业群:5996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