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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自身权益 市民关注《劳动合同法》
 
来源:五岭人才网      浏览数:103
      连日来,《劳动合同法》备受市民关注,很多市民通过本报“律师热线”咨询《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突然无故解雇员工、超时加班、扣押一个月的工资、不办理各种保险成为市民投诉的焦点。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给劳动者调换工种



市民问:我在一个单位干了六年,没有经过我同意,老板就给我调离工作岗位,还变换了工种,降低了薪水。我不想干了。如果我要主动辞职,需要履行什么程序?能获得什么补偿?

兄弟律师事务所汪贤文律师答复:用人单位的做法是不对的。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用工岗位、工种、薪水都是有约定的,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出现劳动者不胜任本职工作等情况,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换工种,也不能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出现用人单位随意调换工种、降低薪水的情况,劳动者有权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原合同。如果职工主动辞职也是可以的,但是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工伤后停工留薪期间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一市民问:请问工伤期间,受伤员工的工资如何解决,有无其他相关赔偿?    

兄弟律师事务所汪贤文律师答复:首先要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才能获得相关的工伤保险赔偿。受伤期间的员工工资应结合医疗机构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确认,员工享受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受伤致残,根据伤残等级,你可以获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 、生活护理费 、营养费等。